劉泰英所涉橋頭寶公司背信案,是他指示國民黨所營事業光華公司、漢洋公司各投資一億元,成立橋頭寶公司,與偉成公司締約購賣坐落高雄縣橋頭鄉廠房及基地,再以預付土地款名義,收取三千七百萬元佣金,被控背信,並被法院判決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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